三、从“践形”到“虚拘”:形式主义的政治
通过形式化的视点,本文从上述六个方面为理解中国制度变迁提供了一个政治哲学论纲。但形式 化并不是一个线性的历史进步论图景,既然是“不得已”的选择,就可能伴生一些弊端,在政治哲学上可 以称之为由形式化向形式主义的退变。
形式化(formalization)与形式主义(formalism)有根本差别。形式化充满了活泼泼的历史力量的各种 可能性,目标是为质料赋形与定型,将各种可能性固定化为一种确定性。形式化目标的实现就意味着政 治的完成,即凝成高度一致而排除其他可能方案的程式,从此进入“去政治”的时代,“政治”转变为抽空 人的主体性的机械“行政”,活泼泼的有机物转变为固定乃至僵化的机器。“成则必毁”①,形式化的完成就 意味着自身的终结和形式主义的开始。形式主义是质料的对立面,政治场域仍允许新的质料进入,但都 必须接受打磨被嵌入既定的形式中,否则就会被淘汰,此即培根(Francis Bacon)所谓“剧场幻相”(idola theatri 。因为“流于形式”,形式就被视作一个可以在内容空洞的情况下继续发挥作用的独立存在。
形式主义的问题就是“文胜质则史”,“礼失求诸野”便是应对之策③,即重新回归真切的质料,将政治 从“流于形式”的形式主义牢笼中拯救出来,从生猛、野蛮却有生命力的秩序边缘重塑僵化的形式。“在政 治病榻上,一个民族通常自动年轻化,重新找到它的精神”④,随着形式主义的弊病深入政治体的肌理,再 形式化的诉求日益强烈。甚至连坚奉科学派的丁文江都认为,“制度、制服、武器”的背后,如果“没有一 种可以维系人心的信仰”,那终究是“不中用的”⑤。但再形式化并非一蹴而就,“体制的颠覆并不是马上 紧随观念的颠覆而来的”,“新观念由于住房紧张而长时间地居住在它前辈的已变得荒芜和阴森的房子 里,并自己把它保存下来”⑥。
形式化、形式主义与再形式化的政治哲学论纲,可以理解上节所述形式化在历史进程中的形式主义 退变。从政权组织原则看,官本位取代爵本位的官制变化是政治形式化的重要推进,而官本位行之日 久,则与作为经世济民的设职初衷愈发遥远;官本位也不复被视作与爵本位相对的政治形式化,反倒成 为与民本位相对的僭政。从行政建制看,郡县制取代封国制是形式化的推进,行之日久的形式主义后果 是,以一刀切的政策压抑辽阔中国各地的差异性。统治空间的形式主义是忘记了“域民不以封疆之界, 固国不以山溪之险”,保家卫国“在德不在险”⑦的德性教诲。科举取士的形式运行日久也沦为应试与“八 股”的形式主义,选拔出来的必定是应试高手而未必是有德有能者,历代皆有屡试不中的大才,野有遗贤 的现象屡见不鲜。
作为政治形式化重要内容的税制改革,其流于形式的后果对苍生的影响最直接。唐代杨炎变租庸 调为两税法,无论长幼少壮,以产业多寡相别,虽不再使用租庸调的名义,只保留了“租”的名义,但是人 头税(庸)和户税(调)并没有少。延续至宋朝,还是以“租”之名征收租、庸、调三种税,非但如此,因为所 征税在名义上只是“租”,于是又增加了人头税(丁身钱米),可谓愈加繁重。这一由形式化走向形式主义 的现象,可以总结为“杂税丛生—并税式改革—杂税丛生”的周期波动⑧。根据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田 制三》,其退变如下表所示:
① 邓秉元:《周易义疏·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年,第 152 页。
② [英]培根著,许宝骙译:《新工具》,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年,第 22 页;[德]卡西尔著,范进等译:《国家的神 话》,北京:华夏出版社,1998 年,第 356 页。
③ 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4 年,第 1746 页。
④ [德]尼采著,杨恒达译:《人性的,太人性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年, 第247,247页。
⑤ 丁文江:《公共信仰与统一》,《丁文江文集》第 1 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8 年,第334 页。
⑦ 司马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第 2637 页。
⑧ 秦晖:《“黄宗羲定律”与税费改革的体制化基础》,《税务研究》2003年第7期;周雪光:《从“黄宗羲定律”到帝国 的逻辑:中国国家治理逻辑的历史线索》,《开放时代》2014年第4期。